本網綜合 從2012年5月1日起,大型客車、牽引車、中型客車、大型貨車駕駛人(準駕車型A1、A2、A3、B1、B2)需要每年辦理審驗業(yè)務。市區(qū)車管所、各交巡警大中隊、警務室都可以辦理駕駛人審驗,完成審驗的,將在駕駛證副頁背面簽注審驗信息。
審驗時,駕駛人必須將交通違法和事故處理完畢,記分達到或超過12分的必須完成相關學習和考試。如果記分值在1至11分的,駕駛人還需要前往車管所參加周一至周六組織的審驗專場學習,學習結束后,直接在車管所考試科辦理審驗手續(xù)。
相關新聞
更多>>